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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方式:风险代理。
考虑到很多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经过了漫长的诉讼甚至是一段时间的执行阶段,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因此我们在对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初步筛选认为可以接受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建议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委托。即我们前期不收取当事人的任何费用,后期以代理执行回款的数额或代理达到的约定结果进行收费。这种代理方式对执行案件当事人来说有两点好处:其一是可以降低当事人当前暂时的费用支出,从而降低委托代理的风险;其二是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代理律师的积极性,因为律师是看结果收费,没有结果,当然律师也就没有费用收取,律师前期投入的办案费用,律师就要自己承担。这样即使没有执行结果,对于执行当事人来说也没有任何损失。
二、收费标准:按照执行回款数额的10%-30%收取。
每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不同,案件所在的地域不同,执行代理的难易程度也有不同。因此不同的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原则上执行难度越大,标的额越小,离我们越远地区的执行案件收费标准越高。反之收费标准越低。执行代理的收费区间为执行回款数额的10%-30%。